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董事: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結合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在查閱了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對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內部控制的運行情況及有效性進行了檢查,編制了2023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如下:
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內外部環境、經營情況及法律法規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納入評價范圍單位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100%,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100%;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包括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各種輸水管道及異型管件、地鐵盾構環片等水泥制品的制造、砼結構構件制造業務等;主要檢查評價事項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控制要素,涵蓋公司治理、人力資源、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工程項目、擔保業務、財務管理、全面預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內部監督、對外投資、安全生產等各項環節;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宏觀政策變化的風險、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原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應收賬款余額偏高及現金流風險等。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財政部、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證監會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21 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等,以及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內部控制評價實施細則》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手冊的規定,對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進行了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認定標準的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1)定性標準
A.出現以下情形認定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
②對于已經報送或公告的財務報告出現重大會計差錯進行錯報更正;
③外部審計或檢查發現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現該錯報;
④公司審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和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以及造成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無效的其他情形。
B.出現以下情形認定為重要缺陷:
①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要錯報,控制活動未能識別該錯報;
②錯報雖然未達到和超過重要性水平,但仍應引起董事會和管理層的重視;
③對于非常規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施且沒有相應的補償性控制。
C.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定量標準
定量標準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利潤總額 |
錯報≥5% |
2%≤錯報<5% |
錯報<2% |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
(1)定性標準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認定為重大缺陷:
①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導致決策嚴重失誤;
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公司造成重大資產損失、重大法律風險或嚴重不良影響;
③媒體負面新聞頻現,對公司造成重大資產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
④已經發現并報告給公司管理層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限內未得到整改;
⑤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統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補償性控制。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認定為重要缺陷:
①未完全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決策過程不民主,造成決策失誤;
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公司造成較大資產損失、較大法律風險或較大不良影響;
③媒體負面新聞頻現,對公司造成較大資產損失或較大不良影響;
④已經發現并報告給公司管理層的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限內未得到整改;
⑤重要業務制度或系統存在控制缺陷,對公司造成較大風險。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為一般缺陷。
(2)定量標準
定量標準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利潤總額 |
內部控制缺陷造成的資產損失≥5% |
3%≤內部控制缺陷造成的資產損失<5% |
內部控制缺陷造成的資產損失<3% |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據上述財務、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公司在2023年開展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中,通過對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進行評價,發現在設計和運行中存在一般缺陷,主要表現:
一是內控執行缺陷。主要是應收賬款清欠工作未按照公司制度進行月度考核;對完成應收賬款考核任務的單位及責任人實施了獎勵措施,而對未完成應收賬款考核任務的單位及責任人沒有實施相應的處罰措施。
二是內控執行缺陷。未按照三項資產管理,對預付賬款和存貨進行統計與考核。
三是內控制度缺陷。主要是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環境保護法》對照檢查自評,公司安環管理制度中缺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完善。
四是內控執行缺陷。主要是哈爾濱國統管道有限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未對全員進行培訓,不符合哈爾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條的相關規定;新疆天山管道有限責任公司租賃方新進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不健全,且未建立三級教育培訓記錄資料,不符合天山管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
五是內控執行缺陷。主要是對于廣東海源公司股權轉讓后,轉入國統股份的固定資產,未按照固定資產明細分類進行核算。
針對公司2023年在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過程中所發現存在的設計和運行中的一般缺陷,不會對公司整體內部控制造成影響,不會影響整體控制目標的實現。
3.內控缺陷整改情況
公司已制定了相應的整改計劃、措施并在2024年經營管理工作中,扎實逐項推進整改工作的落實、完善和提高。
(1)應收賬款控制不規范
整改措施:對于應收賬款指標已列入到公司與所屬單位簽訂的年度經營目標考核中,對其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罰兌現,以加強對應收款的管理。在后續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經營開發部將認真執行《逾期應收賬款清欠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完善考核,做到及時獎罰兌現,并做好對各分子公司應收款回款力度的管理,加大清欠隊伍建設,采取多種手段進行清欠、回款。
整改部門:經營開發部
整改負責人:楊志
主責部門:經營開發部
完成時間:2024年12月
(2)存貨控制不規范
整改措施:對于存貨指標已列入到公司與所屬單位簽訂的年度經營目標考核中,對其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罰兌現,以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在后續工作中,運營管理部將對預付賬款和存貨進行考核,按月進行檢查統計,加強對存貨的管控,以降低存貨庫存量,按照生產進度需求控制好生產所需原材料,防止資金占用沉淀,積極盤活流動資產,加強監管。
整改部門:運營管理部
整改責任人:侯方
主責部門:運營管理部
完成時間:2024年12月
(3)制度欠缺
整改措施:①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環境保護管理的內容、要求、培訓效果、環境保護、考核等相關內容;②宣貫相關管理制度及要求;③嚴格按照完善后的制度規定執行,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執行情況。
整改部門:運營管理部
整改責任人:侯方
主責部門:運營管理部
完成時間:2024年8月
(4)安全生產控制不規范
整改措施:哈爾濱公司將加強組織對員工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認真宣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樹牢安全生產責任;天山管道公司將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明確租賃方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和責任,認真做好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做好不定期抽查執行情況。
整改單位:哈爾濱國統管道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管道有限責任公司
整改責任人:黃鵬、楊勇
主責部門:運營管理部
完成時間:2024年2月
(5)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
整改措施:由于中國物流集團全集團財務軟件系統2024年,將全面進行更換新系統,新財務軟件將更換現行財務軟件,因而計劃將在2024年更換財務軟件后,進行賬務調整及固定資產明細錄入工作,預計10月完成。
整改部門:財務部
整改責任人:李鵬
主責部門:財務部
完成時間:2024年10月
2023年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評價工作,在公司黨委、董事會、經營層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和加強公司內控管理和防風險能力,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各項制度的落實執行,加強了合規管理,規范了業務流程,著力提高經營管理工作。公司已建立了以《公司章程》為主線的內控制度體系,截止2023年已新制訂、修訂內控管理制度309個;2023年新制訂制度16個、修訂14個、廢止14個,目前已形成適應公司內控管理需要的《法人治理管理手冊》《行政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生產運營管理手冊》《安環管理手冊》《營銷管理手冊》《技術質量管理手冊》《戰略投資管理手冊》《內部審計管理手冊》《黨群管理手冊》等十一個內控管理手冊,更好地促進了公司完善法人治理、規范運作、強管理、補短板,公司管理制度建設更加完善健全,制度有規可依、有章可尋,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中更好的貫徹執行內控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礎。
2024年是公司“扭虧脫困”關鍵之年,也是落實天山建材集團“瘦身去化扭虧強管控”提質增效方案的攻堅決勝之年,公司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我們將以高昂的精神保持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借助國改三年行動、科改工作的成果,在內控建設方面,繼續推進公司制度建設,繼續完善健全公司內控管理,用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并做好內控整改工作,進一步加強公司合規經營管理,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監督機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公司經營風險;推動公司依法合規高效經營、高質量發展,為實現公司2024年戰略發展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公司無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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